2019年11月19日 点击人次: 3020
新疆塔城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塔城市各学段自主招聘教师工作。
一、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塔城市自主招聘教师计划: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各学科。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全日制内地普通高校大专、本科以上学历。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至2020年。
二、自主招聘教师政策
1.工资待遇:自主招聘教师,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塔城地区塔城市事业单位工资由工资+绩效+津贴+五险一金(医疗、养老、失业、生育、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组成。中专每人每月4084元、大学专科每人每月4209元、大学本科每人每月4461元(含五险一金)。地方基层补贴每月300元,取暖费1700元。十三个月奖励金本科2366元,大专2159元,中专2034元。当地财政每年发绩效奖励金8000——12000元,精神文明奖励自治区级1500元、地区级1000元、市级500元。
2.自主招聘教师,享受五险一金;提供一流的工作环境;享受国家法定假日、寒暑假带薪休假。
3.住房保障:学校提供教师公寓(床、电视机、电热水器、厨房燃气灶、抽油烟机、被褥、锅碗瓢盆、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在农村工作的教师,市区还单另提供教师宿舍。
4.探亲费:探亲费用列入财政预算,按照未成家的一年可探亲一次、成家后三年可探亲一次的标准,依照相关规定包销交通费。对被招聘录用人员来我市的单程费用,乘坐汽车、火车硬卧的按照票价予以全额报销,乘坐飞机的按照火车硬卧标准给予报销。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日16:00
报名地点:渤海大学松山校区综合南楼209
四、岗位设置(见QQ群783066990共享中)
五、咨询电话:
0901-6231815、6263094 应聘者请申请加入QQ群783066990(加入申请时请备注姓名+毕业院校+手机号)
招聘小组联系人:
王志兰 13679999898 王 丽 13399735799
吕祖博 13319758989 曲国钧15389988900
黄晓江 18099015017 李庆飞 18799717999
于 前 13999485504 朱 青 18999758517
杜燕飞 15293380922 马 兰 18099315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