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最新最全人才政策

阅读原文 2023年5月12日   点击人次: 7937   

锦州市最新最全人才政策

 

一、支持高校毕业生来锦就业创业

1.发放生活补贴

政策条件:为2023年以后毕业且在我市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应届硕士和本科生,发放生活补贴。省(中)直单位纳入发放范围。省委选调生,可享受相应层次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

待遇标准:博士每月2000元、应届硕士每月1000元、应届本科生每月800元。

享受期限:3年。

政策参考:高校学子留锦来锦政策16条

2.发放居住补贴

政策条件:为2023年以后毕业且在我市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应届硕士和本科生,发放居住补贴。省(中)直单位纳入发放范围。省委选调生,可享受相应层次高校毕业生居住补贴政策。

待遇标准:博士每月700元、应届硕士每月500元、应届本科生每月200元。

享受期限:3年。

政策参考:高校学子留锦来锦政策16条

3.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条件: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成功申领我市创业担保贷款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待遇标准:2万元。对在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领域创业的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可上浮30%。

享受期限:一次性发放。

政策参考:高校学子留锦来锦政策16条

4.发放创业场地补贴

政策条件: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可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从事创业活动的高校毕业生。对没有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实际租赁期限和租金相应给予创业场地补贴。

待遇标准:最高不超过5000元/年。

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政策参考:高校学子留锦来锦政策16条

5.开展免费培训

政策条件:面向毕业后3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毕业学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组织开展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

待遇标准: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至2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机构补贴。

享受期限:按培训时间确定

政策参考:高校学子留锦来锦政策16条

6.发放贡献奖励

政策条件:对新引进的年薪30万元以上的高层次青年人才和海外青年人才,符合条件的,依据贡献程度给予相应标准的奖励。

待遇标准: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

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

政策参考:高校学子留锦来锦政策16条

7.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

政策条件:鼓励市属以下企业引进高层次高校毕业生,对高层次高校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给予支持。对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在锦购买商品房、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达到6个月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待遇标准: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80万元。

享受期限:政策执行期内。

政策参考:《锦州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实施意见的通知》(锦政办发〔2022〕11号)

8.支持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条件: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和网络创业等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高校毕业生领办、创业或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符合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

待遇标准:个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享受期限: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每次不超过2年。两项累计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

政策参考:《锦州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实施意见的通知》(锦政办发〔2022〕11号)

9.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政策条件:对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驻锦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低保家庭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毕业生、脱贫家庭毕业生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所在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烈士子女毕业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可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待遇标准:标准为每人1200元。

享受期限:一次性发放。

政策参考:《锦州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实施意见的通知》(锦政办发〔2022〕11号)

二、支持高校毕业生来锦科技创新

1.激励青年拔尖人才

政策条件:每年支持10名左右40岁以下,在锦承担重大科技任务或重点攻关课题,具备较强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

待遇标准:每人10万元科研经费和5万元奖励。

享受期限:经费、奖励一次性发放。

政策参考:高校学子留锦来锦政策16条

2.给予博士后奖励

政策条件:对新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的,给予奖励。

待遇标准:每人10万元。

享受期限:奖励一次性发放。

政策参考:高校学子留锦来锦政策16条

3.职称评聘

政策待遇:国家级人才计划青年人才、项目执行期内的“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可直接评聘到正高级职称。

对在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可不受学历、资历、岗位职数限制,经考核直接认定相应级别职称。

对事业单位新引进的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的硕士、博士及以上人才,可直接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3年内不占用单位该岗位数额。

政策参考:高校学子留锦来锦政策16条

4.项目支持

政策待遇:支持国家部委举办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在我市落地,符合条件的免于评审,直接纳入市级人才项目予以经费支持。

政策参考:高校学子留锦来锦政策16条

三、对各类机构和企业发放补贴

1.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条件:各类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中小微企业可预拨最多不超过50%的社会保险补贴。

待遇标准: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

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政策参考:高校学子留锦来锦政策16条

2.给予吸引留住人才奖励

政策条件:对吸引留住硕士、博士成效明显的企业,给予奖励。

待遇标准:最高10万元。

政策参考:高校学子留锦来锦政策16条

3.给予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

政策条件:每年选取就业指导、就业服务、毕业生在锦就业比例等指标排名前3位的驻锦高校,给予奖励。

待遇标准:最高20万元,可与省级政策兼得。

政策参考:高校学子留锦来锦政策16条

3.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政策条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实现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待遇标准:按照200元/人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政策参考:兴锦人才计划20条

4.培养企业新型学徒

政策条件:对组织至少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待遇标准:中级工(四级)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每年6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补贴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对列入全省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参考目录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提高不超过30%。

享受期限:政策执行期内。

政策参考:《锦州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实施意见的通知》(锦政办发〔2022〕11号)

5.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

政策条件: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中职(含技工院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3-12个月。具体见习期限按照见习岗位技术含量和见习需求,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确定岗位分类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待遇标准:见习补贴包含基本生活费和指导管理费,对见习期满留用率50%以下(含50%)的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费由财政承担2/3(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补贴上限),其余基本生活费及指导管理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由财政按照实际见习时间给予全额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费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60%、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标准为400元/人(高于此标准按此标准补贴),指导管理费用标准为100元/人月。

享受期限:3-12个月。

政策参考:《锦州市青年见习岗位拓展行动实施方案》(锦人社〔2022〕17号)

6.高校和科研院所就业见习补贴

政策条件:在原有企业见习单位基础上,新开发一批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见习岗位,并发放见习补贴,主要包含基本生活费和指导管理费。

待遇标准:见习补贴包含基本生活费和指导管理费,基本生活费标准为1000元/人月,指导管理费标准为150元/人月。

享受期限:3个月。

政策参考:《锦州市青年见习岗位拓展行动实施方案》(锦人社〔2022〕17号)


原文链接:http://job.neu.edu.cn/teachin/view/id/89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