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锦州市面向渤海大学开展“优生优选优培”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4月22日   点击人次: 2555   

为推动实现“让驻锦高校学子更多留下”助力锦州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的目标要求,根据“兴锦人才计划20条”和“高校学子留锦来锦若干政策措施16条”,拟面向渤海大学开展“优生优选优培”工作,招聘引进政治素质好、学历层次高、组织实践工作能力强的2024届毕业生到市直事业单位及县(市、区)直、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储备一批青年后备人才,依据《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锦人发〔2009〕1号)和《锦州市面向渤海大学、辽宁工业大学、锦州医科大学开展“优生优选优培”工作实施方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决定赴渤海大学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渤海大学全日制2024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优良;

4.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岁(1999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94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5.在本校就读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担任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先行报名参加考试、体检、选岗、考、签订就业协议、公示,并于2024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三、招聘方式

考试考核。

四、岗位情况

招聘岗位46个,具体岗位类别详见附件2。

五、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办法等信息,在渤海大学OA办公系统、渤海大学就业信息网和辽宁阳光校园上公布。

(二) 工作流程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愿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本人填写《2024 年锦州市“优生优选优培“”报名表》(附件3)。学院对报名登记表内容及报名条件进行初审,4月24日12点前将学生报名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4)报招生与就业处。

2.4月24日,学校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学生可自愿申请一次报考岗位调整,学院于4月25日16点前将岗位调整后新的报名表及汇总表(附件4)报招生与就业处。

3.低于1:1.5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4.学校对学生报考的基本条件进行复核。

5.学生报考名单经学校党委同意后,4月30日前报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我校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并经过笔试、面试等环节考核确定最终人选。具体安排详见《2024年锦州市面向渤海大学“优生优选优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文件内容。

6.招聘工作中涉及的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笔试、面试成绩及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在渤海大学OA办公系统、渤海大学就业信息网和辽宁阳光校园上发布。

六、未尽事宜以锦州市委组织部发布的正式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生与就业处   卢东升  0416-3400232

 

附件

1.2024年锦州市面向渤海大学开展“优生优选优培”工作现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2024年锦州市面向渤海大学“优生优选优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3.2024 年锦州市“优生优选优培”报名表

4.2024年锦州市“优生优选优培”报名汇总表

 

 

  招生与就业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