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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0年8月14日   点击人次: 3274   

渤海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渤海大学建于1950年2月,是辽宁省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大学,位于渤海之滨历史文化名城辽宁省锦州市。学校占地2250余亩,总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校园湖光山色,建筑典雅,林木葱茏。设有19个二级学院,48个本科招生专业,拥有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经、法、教等11个学科门类。现有在校硕士研究生、本科生21900余人。

学校有专任教师1200余人,其中教授近200人,博士近500人。专任教师中,有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专业带头人、优秀教师等近百人。学校重视学术基础研究,科研成果丰硕。近年来,学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数量在省属高校中位于前列。“鱿鱼贮藏加工与质量安全控制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荣获2017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建立了完善高效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体系,曾获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跻身全国高校就业50强

经过多年发展,学校内涵建设成效显著,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在上海软科最好大学网2019年排名中,渤海大学位居全国第152位,辽宁省第6位。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我校多学科的综合优势,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招生和培养工作。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二)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四)身体健康,符合专业录取的要求。

二、学制与学习方式

学制:两年。

学习方式:。

三、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授予学位门类计划数学费(元/年/生)考试科目1030101K法学法学454000科目一:外语科目二:综合素质测试2030503思想政治教育(师范)法学253500科目一:外语科目二:综合素质测试 3050101汉语言文学(师范)文学453500科目一:外语科目二:综合素质测试4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理学453500科目一:外语科目二:高等数学5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学454800科目一:外语科目二:高等数学6120203K会计学管理学454200科目一:外语科目二:综合素质测试


四、住宿费

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收费,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年。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于8月17日16:00前提交报名材料到邮箱bhdxzsxx@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报考第二学位材料。学校将对报名学生的资格进行初核,主要包括以下材料的PDF版:

1.渤海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渤海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须考生本人签字;

2.第一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二)报名时间截止于8月17日16:00时,8月19日在渤海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资格审核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

(三)资格审核初审合格的考生按时参加考试。

六、考试

(一)考试形式:线上考试

(二)考试时间:

科目一:2020年8月21日9:00-10:20

科目二:2020年8月21日10:40-12:00

(三)其他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渤海大学本科招生网。

七、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按考生所报专业的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按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考虑第二专业志愿;当第一、二志愿仍未录满时,按分数由高到低考虑专业服从。专业服从不能服从到考试科目不同的专业。对通过录取资格审查的考生予以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报到及资格复查

(一)学生应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持录取通知书及报名材料原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入学与注册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渤海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二)对未经同意逾期一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在学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考生报考前要知悉各专业的体检要求。入学后,统一安排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专业体检要求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九、毕业与派遣

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渤海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十、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电话:0416-3400131、0416-3400132

渤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xx.bhu.edu.cn

十一、其他

(一)本简章若有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渤海大学不组织也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及培训等相关工作。本简章由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1 渤海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docx

附件2 渤海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